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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(2022年第5号) 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,我市周边及相邻地区接连发生聚集性疫情,相继外溢波及多个地区,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所有市外来徐返徐人员,抵徐后请主动出示“两码”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近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,抵徐后须尽快(12小时内)向所在社区(村)和单位报告,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。社区(村)要落实排查责任,全面掌握来徐返徐人员动态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。
二、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,合理安排出行,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,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所在市,确需前往的要做好个人防护,出发前及时向所在社区(村)和单位报告,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理措施。
三、坚持非必须不聚集,近期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和活动,确需举办的须严格报备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。倡导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。广大群众要尽量减少聚集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公共场所严格佩戴口罩。
四、加强重点场所管理,“两站一场”、农贸市场、商场超市、学校、医院等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,规范做好通风和环境消杀;电影院、KTV、室内游泳馆、洗浴场所等,要严格执行“限流、错峰”要求。加强居民小区(村)进出管理,对所有外来人员、车辆进行严格登记查验。
五、各用人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,谁用人、谁负责,加强员工出行管理,做好员工健康监测,保持单位环境清洁卫生,加强物品消杀,严格规范管理。
六、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“健康第一责任人”的意识,严格落实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测温和“一米线”等个人防护措施,出现发热、干咳、咽痛等症状,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,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。
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3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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